关于京博科技奖
“京博科技奖”是由山东省乐安慈孝公益基金会设立,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助,中国化学会负责评审的全国行业科技大奖。旨在表彰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,以激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。
自2019年设立以来,该奖项共吸引百余名院士以及1000余位高校校级、院级领导参与组织、提名、评选等活动,985院校覆盖率94.59%,211院校覆盖率83.95%,评选出以刘中民院士(2020年京博科技奖卓越奖)、刘忠范院士(2022年京博科技奖卓越奖)为代表的466位获奖者。
“京博科技奖”是由山东省乐安慈孝公益基金会设立,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助,中国化学会负责评审的全国行业科技大奖。旨在表彰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,以激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。
自2019年设立以来,该奖项共吸引百余名院士以及1000余位高校校级、院级领导参与组织、提名、评选等活动,985院校覆盖率94.59%,211院校覆盖率83.95%,评选出以刘中民院士(2020年京博科技奖卓越奖)、刘忠范院士(2022年京博科技奖卓越奖)为代表的466位获奖者。
京博科技卓越奖、京博科技创新奖、京博科技进步奖奖项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次,博士奖每年评选奖励一次。
(一)京博科技卓越奖:奖励设置1人,奖金100万元
(二)京博科技创新奖:奖励设置1人,奖金80万元
(三)京博科技进步奖:奖励设置1人,奖金60万元;
(四)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:奖励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金奖:1-2人,奖金50万元/人;
银奖:5人,奖金30万元/人;铜奖:10人,奖金10万元/人。
为了保证京博科技奖评选的客观公正性,京博控股集团联合中国化学会成立“京博科技奖科学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科学委员会”),“京博科技奖组织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组织委员会”),“京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,“京博科技奖秘书处”(以下简称“秘书处”)。
科学委员会为奖项的监督指导机构,由国内知名科学家、科技领域资深管理者组成; 组织委员会为奖项的管理机构,由行业知名专家组成;评审委员会为奖项的评审机构,由行业知名专家组成;秘书处为组织委员会下设机构,负责京博科技奖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。
京博科技卓越奖、京博科技创新奖、京博科技进步奖候选人来源实行提名制。由化学化工与材料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,每位院士每届可以提名不超过2名候选人。一次提名两届有效。
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奖申报条件:
参评本奖需由博士本人申请,本人导师推荐,并经所在学校同意。每位导师可推荐1篇。